1.应急(综合业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调查处理各种突发的与公共卫生相关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的多发暴发疫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化学性污染事故、职业中毒、放射源污染事故、生化核恐怖袭击等的调查处理和事件发生后的影响消除;组织协调疾控机构应急处理人员和物资调配、应急处理人员的培训和演习;收集公共卫生相关基础资料、法律法规、诊断标准、检验方法等,管理、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各种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危害消除措施的研究及演练。
2.传染病防制科:(1)开展新发和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指导及参与急性传染病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导致传染病流行的重大灾害等调查处置,开展信息收集、分析、报告、病原查寻和病因诊断等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控制疫情的措施建议;(3)制订全市主要急性传染病监测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及督导检查;对监测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汇总、分析、预测,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反馈监测结果;(4)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疫情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开展预警、预测,掌握传染病流行趋势,并及时上报或反馈疫情信息;(5)掌握主要急性传染病的国内外防治研究进展,引进、建立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与应急业务培训,提高全市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水平。
3.免疫规划科:协助市级疾控主管部门制定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协助制定辖区免疫规划相关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技术指导与评价,指导辖区规范使用疫苗,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收集并上报辖区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对辖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计划、供应、使用进行管理,自行配送或委托符合条件的疫苗配送单位配送疫苗;协助市级疾控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冷链设备配备、更新计划,指导辖区冷链系统管理和温度监测;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监测,收集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信息;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组织调查诊断,参与处理等工作;协助疾控主管部门开展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开展疫苗免疫效果评价;负责辖区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维护和使用管理,收集、分析和上报免疫规划相关信息,负责辖区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技术培训。
4.性病艾滋病防制科:了解艾滋病、麻风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动态,把握全市艾滋病、麻风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和上级要求,制定全市防治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当好政府的参谋与助手,完善各项政策建议,完成苏州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任务。
5.结核病防制所: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苏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和技术规范,并协助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培训、技术指导、督导及评估工作。牵头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中结核病防治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技术考核。组织开展结核病重点人群的监测与预防工作,指导全市结核病预防性工作,制定预防性治疗实施方案,指导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结核感染控制工作的开展。承担全市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和管理;监测辖区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组织开展辖区内肺结核疫情报告、患者管理和实验室工作的质量控制,开展基层结核病健康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全市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相关工作。开展结核病防治科学研究。
6.血地寄病防制科:制定全市血地寄病防制工作规划、计划;对寄生虫病进行分类防制、疫情监测管理,开展专题调查和特殊寄生虫病的治疗;对媒介进行调查、防制和控制;治疗和管理晚期血吸虫病和慢性丝虫病病人;开展碘缺乏病的监测与防治。
7.慢性非传染病防制科: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调查工作,对高危人群开展疾病筛查、高危因素干预、疾病管理,对病人开展慢性病管理、随访服务和体检指导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死因监测、常见慢性病发病监测和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开展伤害监测和伤害干预项目,为我市慢性病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建立综合防治示范点,开展慢性病预防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8.职业卫生科: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开展职业性尘肺病主动筛查、随访与健康管理;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诊断机构质量控制;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考核;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开展职业病诊断咨询与处理;负责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指导等工作;开展市卫健委要求的其他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9.放射卫生科: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令性工作,参与拟定并组织全市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项目、食品放射性污染风险监测项目等,实施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质量控制,协助开展放射事故现场调查和人员处理,辐射流行病学调查等;开展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放射卫生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承担全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质量管理,定期开展相关业务考核和培训、技术指导、工作质量评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各类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建设放射卫生市级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全市放射卫生信息网络;参与拟订放射卫生相关规范、指南、技术标准、细则等。
10.食品卫生科:制定全市营养与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和评价;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及相关产品污染监测等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食源性疾病风险预警,参与食品安全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组织开展食物消费-营养-健康监测、食物成分监测、营养健康科普场所创建、人群合理膳食指导等工作,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科普宣传等工作。
11.学校卫生科:(1)负责制定并实施促进全市学生健康的措施、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案;
(2)负责全市学生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和健康信息系统管理(包括缺课监测、学生健康体检监测、学生伤害监测、学校环境卫生监测、常见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监测);(3)负责全市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综合干预和评估;(4)负责全市学校卫生工作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估;(5)发挥苏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导中心办公室职能。
12.环境卫生科:制定全市环境卫生年度工作要点及计划,并组织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饮用水水质、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农村环境卫生、城市污水、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抽样和监测工作;负责市区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监测保障工作。
13.消杀与媒介生物防制科:制定全市消毒质量监测与病媒防制年度工作要点及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幼托机构等重点场所消毒质量监测工作;全市病媒生物的生态学和病原学监测、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等,定期开展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及信息反馈,为制订病媒生物控制措施及策略提供科学依据;协助开展媒介相关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消杀灭处理;指导保障市区重大活动的消毒与病媒防制工作。
14.健康教育所:负责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等。
15.质量管理科:负责中心体系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检测样品的受理、检验检测报告的核发、归档工作;负责综合实验室管理工作。
16.病原微生物与生物检验科:开展微生物检测检验、病原学鉴定;按规定安全收集、管理重要菌种和毒种;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因子及中毒事件毒物的检测;负责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指导下级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推广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
17.理化检验科:负责区域内饮用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医院污水和校园直饮水中一百多种水质指标的检测;对食品、土壤、公共场所空气和工作作业场所空气进行相关有毒有害物质的公共卫生检验工作;对环境化学健康危害因素进行人体的内暴露检测;为政府提供准确的水质、食品和空气监测数据,对区域内化学健康危害因素进行健康风险评估,为苏州市民的生存环境保驾护航。
18.生物样本应用管理科:运行苏州市生物样本库,保藏、管理和利用各种类人类生物样本,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